“法轮功”痴迷者的自焚惨剧,引发人们进行诸多的思考。其中最主要的是:邪教“法轮功”邪在何处?它邪就邪在丧尽天良、泯灭人性、残害生灵。它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软刀子。
“法轮功”邪教制造的自焚事件曝光后,躲在大洋彼岸的李洪志匆忙出来发表所谓“声明”矢口否认自焚者是“法轮功”弟子,企图逃避罪责并嫁祸于中国政府。一贯自诩为掌握了“宇宙大法”秘诀、专门以“度人去天国”为己任的李洪志,缘何在看到痴迷者身体力行地按照他的“大法”为“功德圆满”而走上“赴天国之路”时,反倒不敢承认“法轮大法”的威力了呢?答案只有一个:做贼心虚。李洪志看到骗术已被揭穿,当然不敢面对事实。但是,“法轮功”泯灭人性、残害生灵的一桩桩、一件件罪恶事实,不论李洪志之流如何狡辩,都是抹不掉的客观存在。
泯灭人性、残害生命、践踏人权是世界上一切邪教的共同本性,只是在表现形态上有所不同罢了。在残害生命的手段上,“法轮功”最富有欺骗性的一招,是利用人们向往真、善、美的天性和追求美好事物的善良愿望,从而使那些缺乏科学精神或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人误入歧途、上当受骗。通过“法轮功”痴迷者自焚事件,人们对“法轮功”的残忍性、欺骗性和虚伪性又有了新的认识。邪教魔头李洪志一贯标榜真、善、忍,但这层伪装早已被他的凶残本性剥得精光。试问:一个教主在看到自己的“弟子”葬身火海时竟然毫无怜悯之心,甚至连“师徒”关系都不敢承认,世上有这样的“真”吗?李洪志明知他的弟子因执行他的指令而被烧得死的死、伤的伤,却连起码的人道主义关怀都没有,世上有这样的“善”吗?今天当包括许多“法轮功”痴迷者在内的中国人民都对“法轮功”伤天害理、残害生命的罪行表示极大愤慨之时,李洪志还想用他的虚伪的“忍”来欺骗舆论、逃避对他的正义审判吗?那是痴心妄想!
“法轮功”邪教极具残忍性、欺骗性和虚伪性。它的欺骗和虚伪是为了掩盖其所固有的残暴本性而精心制作的包装。“法轮功”一向以实现“功德圆满”为诱饵来欺骗不明真相的“弟子”,以宣传恐怖的“末世论”来蛊惑人心,把人们的思想搞乱以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受害者的不幸遭遇、所付出的巨大的精神和肉体的代价是最有说服力的见证。“法轮功”邪教之邪恶首先就邪在它的所谓“经文”、教义、功法,即歪理邪说的欺骗性、诱惑性和危害性上。李洪志明确说过“只练功而不修法不是真正的法轮弟子,我们不予承认。”练功修法就会受到邪教的诱惑,就难免上当受骗。而练习“法轮功”的结果又是什么呢?一系列触目惊心的事实早已作出了定论。许多原本神智健全、家庭美满、事业有成的“法轮功”练习者,一旦迷恋上邪教“法轮功”就完全变了个样子。许多误入歧途者有班不上,有田不耕,有家不归,有病不治,人性被扭曲得荡然无存,心灵遭到巨大的伤害。在教主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欺骗、诱惑驱使之下,许多“法轮功”痴迷者的行为很快就变得愚不可及、判若两人。从最初有病不治、活活被病魔夺去生命,到后来为了寻找“师傅”给安装的什么“法轮”而剖腹自杀,及至后来又有许多因为“走火入魔”、精神失常而上吊、跳楼、跳河自尽,直到不久前一些痴迷者为了“功德圆满”、“灵魂升天”而自焚。试想这些“法轮功”痴迷者和受害者如果不是因为受到邪教教主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蒙骗和诱惑,能白白地、甚至心甘情愿地送掉自己宝贵的生命吗?
“法轮功”最大的危害性在于它不仅以其邪教巫术残害生命、毁灭人性,使人成为非人,而且叫被残害致死者弄不明白自己因何而死。明明是因为听信了邪教的巫术妖言而在光天化日之下亲手把自己烧成灰烬,却还以为自己是得到了“师傅”的什么“真传”,庆幸自己终于修成了“正果”,找到了一条上天堂享福乐的“捷径”和“天梯”。世界上竟有这样愚不可及的事情!这就是邪教组织“法轮功”引导、诱骗、驱使执迷不悟者必然要走的最后一步,也是邪教罪恶本性的又一次大暴露。
多行不义必自毙。祸国殃民的“法轮功”邪教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正在按照自己的逻辑走向终点。